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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09 | 致上海某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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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观是新闻的生命 评论怎能不讲证据?

 无意中发现6月27日,上海某媒体发表了一篇名为《谁在“操办”姚明荧屏婚礼?》的文章。文章列举一些关于中秋晚会的报道后,明指中秋晚会策划并炒作这些新闻。笔者在此感谢该记者对“中秋晚会”的关心,但在通读整篇文章之后,却发现该篇评论报道实在有失偏颇,令人遗憾。

    该记者仅凭网上看到的一些媒体报道,在未与栏目组做任何沟通的情况下,就妄下结论,指责栏目组借名人进行自我炒作。这样的报道带有严重的主观随意性,全然不顾自己的评论对他人的影响。其错误的观点,严重侵害了栏目组的声誉,更侵害了中央电视台的声誉。鉴于该记者将矛头直指“秋晚”栏目组,这里有必要作出解释和回应。

    该报道看似提出疑问,谁在“操办”姚明荧屏婚礼?事实却将炒作的帽子扣在本栏目组的头上,对此,本人也有四个问题要问该记者。

 

新闻内容驳斥:

    首先,该报道中的新闻内容,就背离了事实真相。

(一)照实相告,就是炒作?

    该篇报道写道:“2004年,当刘翔刚在雅典获得奥运会冠军时就出现过一条消息,称刘翔和姚明将亮相央视‘秋晚’,刘翔还将演唱歌曲。消息轰动一时,央视‘秋晚’也借刘翔、姚明的星光被照亮了。但最后,所谓刘翔、姚明亮相纯属‘子虚乌有’。2005年,当李宇春、周笔畅、张靓颖等‘超女’风靡全国时,‘超女’们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,集体被卷入到‘秋晚’的炒作中去。”

   从该报道行文中可见,该记者明确指出:关于刘翔、超女等的这些新闻都是“秋晚”在进行炒作。

    但这根本不是事实,完全是该记者自己“想当然”、“拍脑袋”就下的结论。对此,郭霁红导演在其博客中已经有明确的澄清。“04年的‘秋晚’的主会场是在上海,邀请刘翔一家和吴敏霞一家是我的想法。方案出来后,就已经确定请这二位奥运冠军了。当时,我们剧组曾与上海体育局联系沟通过,得到的确切答复是:邀请刘翔一家与吴敏霞一家没问题。因此,我们就把刘翔参加‘秋晚’的活动确定下来了。”

    后来刘翔因赴新加坡领奖,他最终未能出席“秋晚”。但这并非等于我们没有邀请刘翔。事实上,我们在9月27号(农历八月十四)晚,就邀请了刘翔父母参加录备播带的录制。27号那天气温比较低,刘翔的父亲还有些感冒,但两位老人为了“秋晚”一直坚持录完了节目。而到了28号直播时,因刘翔的父亲感冒,所以现场就安排了奥运跳水冠军吴敏霞和她的父母出现。(详见郭导博客)

    这些内容,当时是因为全国媒体出于对秋晚的关心,追踪报道采访,我们照实相告,怎么就被说成是“秋晚”进行自我炒作?

 

(二)否决央视声明,依据何在?

    该篇报道的最后一段中又写道:“去年,央视‘秋晚’也借为谢霆锋、张柏芝操办所谓荧屏婚礼炒作了一番……这次借用姚明与叶莉荧屏婚礼进行炒作,究竟是谁在‘忽悠’观众呢?”

    文中最后看似疑问,但却明指“秋晚”剧组借谢霆锋、张柏芝、以及姚明、叶莉进行炒作。

    这种结论又是没有根据的论点。首先,我要强调,熟悉电视综艺晚会的记者都应该知道,一台晚会,尤其是大型电视综艺晚会,最难确定的便是明星阵容。这不仅有主办方的意愿,还得考虑到明星的档期。其次,还受时长等种种因素的限制,因此,演出阵容随时都会变动。去年“秋晚”中,易中天就是最大的例子。易中天受邀担当2006“秋晚”的嘉宾演员,他也参加了中秋前一天的备播录制,节目组也对外进行了公布,但最终因为时长的原因,他错过了中秋当天的现场直播。难道这也算我们炒作?

    在此,我们承认, 未能邀请到“锋芝”同台,的确是2006“秋晚”的一大遗憾,但这其中有很多大家不知道的情况。“当时,我们剧组向谢霆锋发出了邀请函,张柏芝方面随后联系了我们剧组。因为是中秋佳节,希望我们剧组能够让他们团圆,为这对新人准备蜜月房间。(郭霁红导演博客)”最终因为张柏芝档期的问题,没能实现这个愿望。但我们剧组为祝福这对新人,晚会前特意在酒店为他们准备了一个双层的大蛋糕,这些都是事实,决非虚构。

    而对姚明和叶莉的婚礼,“秋晚”剧组更是从未发布过任何类似消息。央视及“秋晚”剧组还就此专门发表声明作出澄清,但该报道或者是没有了解情况,或者是不相信央视的声明,依然指责“秋晚”进行自我炒作,不知道其用意何在,论据又在何处?

 

(三)变更演员,就是炒作?

    该记者稿件中提到,为何多年来造假新闻与“春晚”无涉,却专与“秋晚”相伴?

    这种提法又很奇怪。众所周知,作为央视这样一个权威平台,演员的阵容必须慎之又慎,不仅要考虑明星的光环效应,更要考核其社会效应。“春晚”要经过多达6、7次审查、其演员阵容不到最后一刻根本无法确定,哪个演员上,哪个演员下,都是随时可能发生的情况。那么,根据该报道的这个观点,难道这也是“春晚”在进行炒作?

   

结论错误:

妄下结论,是否草率?

    可见,该篇评论报道的事实依据就存在偏差,以至于评论的结论也是错误的。尽管本人不是新闻专业科班出身,但仍知道客观和真实,是新闻的生命这一简单的道理。但综观该篇报道,却实在称不上客观。其结论完全是记者的主观猜测和臆断(请允许本人用臆断这个词,因为该篇文章刊登前,本人至本栏目任何一位工作人员,都没有接到该报该记者的求证电话)。

    作为一个开放的节目,我们乐意接受任何人或者媒体的善意的建议和批评,但在做这样一篇批评评论报道时,竟然没有和本栏目组进行任何沟通。并且,在未了解事实的情况下,就作出评论,这样的报道,是否失之草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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